QQ咨询
客服电话
020-32225635
在线留言
关注微信
回到顶部
坚决捍卫“埃特”商标 不应不能不准随意注册!
坚决捍卫“埃特”商标 不应不能不准随意注册!
2016-11-25
4212次浏览

广州埃特尼特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母公司埃泰集团于1997年4月21日注册“埃特”中文商标, 广州埃特尼特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7日注册“埃特尼特”中文商标,并一直作为公司生产的纤维增强水泥板材的主商标,经过三十年的培育和推广,埃特®板已成为行业的标杆产品。

中X(福建)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图通过注册不同产品类别而“鱼目混珠式”使用我司注册多年的商标“埃特”的举动已被证明行不通!其之前申请的第7175764号“埃特”商标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6年11月正式判定作废。

 

 

事情源于2014年3月底,发现在海口有大量喷有“100%无石棉环保型埃特板原装产品(室内专用)”字样的仿冒埃特板,经广州埃特尼特公司联合当地工商局查封,发现这批仿冒埃特板是由福州XX区康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授权福建省的长X航丰板材有限公司生产,福州XX区康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声称拥有“埃特”商标。

经查,福州XX区康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日,恶意注册了“埃特”商标,但其注册的产品类别并不覆盖纤维增强水泥板材。广州埃特尼特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在2014年7月开始对此商标的合法性提出异议,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向该公司寄送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,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 《商标公告》进行公告送达后康斯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也未予答辩,并在2015年5月2日将诉争商标转让到中X(福建)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。

可恶的是,福州XX区康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伙同商标代理福建领X商标事务所派出个人兰*玉于2014年3月31日向我司和埃泰集团发出了“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消申请“。我司立即以大量证明材料作出回应,2014年12月,国家商标局已发出驳回撤消申请的决定。

更为恶劣的是中X(福建)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,继续恶意注册了“埃特尼特”和“埃特”两个商标于第十九类商品的不同于我司“埃特”商标注册的商品类别。我司对其的异议申请还在继续审理中。

此类公司如此卑劣行径,实在令人气愤!希望各位同行同仁也能引此为鉴。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公平而健康的竞争环境,而非这种不择手段地“傍名牌”、“仿冒”、侵害他人利益的恶意争斗。感谢中国政府对遵章守法、正规发展的企业的认可与支持!

附录:

福州XX区康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3日,注册资金:200万 法人:高振X,由2014年10月14日彭X伟转为高振X

经营范围:建筑材料、钢材、装饰材料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净水设备及配件、电子产品、机械设备及配件、不锈钢制品、橡胶制品、皮革制品、箱包的批发。

现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

中X(福建)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11月27日,法人代表:龚X全,另一股东为高振X

环保科技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环保产品开发;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、施工;环保产品、消防器材、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的批发、代购代销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